March 9, 2008

读《三毛流浪记》
上星期,我看了台湾作家张乐平写的《三毛流浪记》。这套书非常有趣,我去年在中国看过几集电视剧以后,就念念不忘,这回学校书摊刚好有卖,我就买了两本。
三毛是一个正直善良、见义勇为、聪明机智、富有爱心的流浪儿,因为他头上只长三根毛,所以大家都叫他“三毛”。他从小就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,直到有一次他因为好朋友小拉利偷窃的事,被警察抓住,误会澄清后,失主“粮油大亨”吴子福居然给了他两百元,被记者侯逸文知道后,追查下去,才知道吴子福以前丢失过一个秃头的孩子,也查到了吴子福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得到家产,而让人把吴子福推下楼变成了植物人。以后的故事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,三毛用孝心叫醒了吴子福,与他父子相认,哪知他并不是真正的儿子,真正的儿子是三毛的另一个朋友“小秃子”,最后在三毛的帮助下,他们父子相认了,三毛也被他们当成了一家人。正当三毛准备过上幸福的生活时,一场大火把他家烧个精光,三毛因为到医院看望过去帮助他的老爷爷而没被烧死。三毛又开始继续他的流浪生活。
《三毛流浪记》能让我们感悟生活,让我们心灵得到净化,我喜欢《三毛流浪记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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